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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聂家峪村:实行“四权”分置 扎...

博山区聂家峪村:实行“四权”分置 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

2021-03-22 阅读量 4

博山区聂家峪村资产收益扶贫案例

关键词: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四权 旅游产业

一、背景情况

博山区池上镇的聂家峪村是一个地处偏远但旅游资源丰富的古老小山村,近年来紧紧依托博山区作为淄博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首批试点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先行区的优势,坚持“因地制宜、超前探索、先行先试”的理念,积极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累计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7.1万元,分别策划实施2014年度30万元樱桃冷棚项目、2016年度85万元餐饮民宿项目和18万元民宿项目、2017年度25万蔬菜暖棚种植项、2019年度206.1万扶贫民宿改造提升项目。2020年度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43万元,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9月份竣工。通过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放活扶贫资产经营权,确保贫困群众收益权,落实扶贫资产监督权,实现了“四权分置”,壮大了村集体经济,确保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逐步建立起了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实行多元化引资,将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整合用于本村扶贫的其他涉农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和社会帮扶到村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全部归村集体所有。截止目前,聂家峪村已建成的4个扶贫项目,形成的经营性扶贫资产191.8328万元,均归属村集体所有。

二是放活扶贫资产经营权。根据聂家峪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公司化运营方式,明确收益分配制度,最大限度保障贫困户权益。2016年12月,聂家峪与淄博奇遇农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奇遇村”团队对聂家峪进行项目策划和市场营销。2018年,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聂家峪村与淄博奇遇农业有限公司联合成立了农缘公司。2019年1月,将2014年度和2016年度的3个项目委托给农缘公司运营;2017年度蔬菜暖棚项目委托给淄博惠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运营。通过放活经营权,聂家峪村扶贫项目实现了运营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累计实现收益22.1万元,至2019年已实现收益12.64万元。

三是确保贫困群众收益权。严格项目收益分配程序,村两委统盘考虑贫困户家庭收入、支出、健康状况、有无劳动能力、有无学龄人员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分出不同等级,研究提出项目资产收益差异化分配方案,经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贫困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池上镇政府审批,然后由镇经管站将项目收益直接打入贫困户“惠民一卡通”账号。明确了项目收益覆盖范围,项目收益主要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包括已清退、已备案不享受政策和已死亡的贫困人口,并针对贫困户困难程度实行差异化分配。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分红14.2万元,带动全村27户、39名贫困人口脱贫。

四是落实扶贫资产监督权。镇经管站和村扶贫理事会切实加强对村扶贫资产的使用管理进行分类指导,并定期跟踪监督,确保了扶贫资产的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区、镇、村3级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并将分红告知单逐户进行发放,确保群众对扶贫资产及收益分配的知情权、监督权。4个已建成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已全部纳入池上镇农经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确保随时了解掌握扶贫资金使用、扶贫资产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情况。

三、经验启示

一是通过产业项目发展带动全村面貌提升。聂家峪村通过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增加了村集体收入,解决了无集体收入、村级班子战斗力薄弱的难题。通过举办“鲁中慢城·美丽池上”摄影大赛、“齐鲁之心 魅力池上”象棋公开赛、樱桃采摘节等活动,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促进了当地乡村旅游发展,昔日的省级贫困村已成为远近闻名的乡村旅游强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从2014年的5.2万元增加到现在的27.6万元。同时充分吸收有劳动力贫困户、年老体弱贫困户,解决了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无法参与项目分红的难题。随着2019年度扶贫民宿改造提升项目的建成和2020年度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的策划实施,聂家村乡村旅游产业即将迎来更大跨步的发展。

二是发展思路立足本村产业基础和生态条件。聂家峪村依托当地的生态环境优势,实施资产收益项目,大力发展民宿、采摘、餐饮等旅游产业,开发与保护相结合,通过实施产业项目,种植樱桃树600棵,种植月季、樱花等花卉1000余株,形成了“十里樱花慢道”,打造了“三季有花”的旅游景点,美化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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