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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牢记嘱托 奋力前进】淄博:体制机制改革加速 释放人才“红利”

2021-12-07 阅读量 98

淄博市通过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着力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人才发展松绑,让人才能够引进来,留得住。

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的李光辉博士,2015年作为高层次人才被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前不久,他凭借淄博市精英卡等材料通过企业向市编制部门提报了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申请,很快就通过了淄博市编办的审核。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博士 李光辉:我既拥有了一个企业的这么一个身份,而且又拥有了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事业编制,这样的话就把我所有的后顾之忧都能打消,而且就是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来,淄博市政府对人才支持的一个力度之大,这在之前是不敢想象的。 

淄博市出台的“人才金政37条”中,专门设立的人才专项事业编政策。按照规定,对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要求落为事业编制的,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编制部门申请专项事业编制。待劳动合同期满后,由相应部门具体负责办理落编事宜。

人才引进来,“留得住”是关键。我市还注重发挥好职称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在人才评聘上充分为人才“松绑”。山东华夏神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王磊目前在企业主要从事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研究工作,得益于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他很快就通过了评审。

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 王磊:获得证书既是对我工作和能力的认可,同时对于我的薪资待遇的提升以及申请政府的科研项目都有了很大的帮助,更加提升了我的积极性。

仅在2020年,淄博市通过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共有12人取得副高级职称,1人取得正高级职称, 极大激发了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淄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人 孙启斌:对于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扶上马、送一程。凡是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劳动人事关系、在《淄博市高层次人才目录》范围之内的人才,可以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编  辑:刘  甜  王汉洲

责  编:赵  刚

值班主任:马晓飞

编  审:梁  军

监  制: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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