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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七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2021-09-12 阅读量 14

9月1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32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八个区县,其中,张店区3件,淄川区14件,博山区2件,周村区6件,临淄区2件,桓台县4件,高新区2件,经开区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32个,其中水污染问题1个,大气污染问题12个,土壤污染问题11个,生态破坏问题4个,其他污染问题4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320件。其中张店区23件,淄川区111件,博山区25件,周村区52件,临淄区38件,桓台县30件,高青县1件,沂源县18件,高新区11件,经开区18件,文昌湖区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320个,其中水污染问题39个,大气污染问题121个,土壤污染问题51个,生态破坏问题60个,噪声污染问题27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21个。

编 辑:李鹏 张鹏

责 编:赵刚

值班主任:王学深

编 审: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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