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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

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1-02-09 阅读量 80

现在摘要播送: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202128日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淄博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在张店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市纪委委员35人,列席155人。

市委书记江敦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孙庆雷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提供坚强保证》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江敦涛同志的讲话,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部署,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政治监督形成新常态,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监督工作彰显新成效,巡察工作实现新突破,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会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建设新时代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监督上更加到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换届纪律,严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

第二,坚决惩治腐败,在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上更加系统。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高压态势不松,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强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严查供销系统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提升以案促改效能。做细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持续抓好家风建设,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第三,坚决正歪风树新风,在作风建设上更加深化。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精准施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聚力解决“中梗阻”问题,坚决查处损害亲清政商关系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建章立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大力容错纠错,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正名,稳慎精准问责,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实践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

第四,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上更加用力。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脱贫攻坚“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健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第五,坚决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在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上更加有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派驻组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地落实。改进区县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办法,深化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完善提升政治生态评价质效,强化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做细做实派驻监督,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发挥各级党组织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中的作用,精准开展立项监督,突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完成十二届市委巡察和区县巡察全覆盖,探索实行巡察整改促进机制、销号机制和评估机制,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有效贯通,增强监督合力。

第六,坚决防止“灯下黑”,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更加规范。以规范化法治化为主题主线,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深化全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突出落实导向,建立明责、督责、考责工作落实机制。坚持严管厚爱,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通报力度,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奋力谱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实现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建设新时代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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