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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关于强化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

我市发布《关于强化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01-14 阅读量 13

今天,我市发布《关于强化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凡市内进口高风险,即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单位,必须于货物到达目的地前24小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非冷链组进行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装货作业前不对空集装箱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不能提供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且拒不履行预防性消毒责任等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查处。

报备及举报电话:市非冷链组电话:2365281 2365282;张店区非冷链组电话:32760756;淄川区非冷链组电话:5183037;博山区非冷链组电话:4189440;临淄区非冷链组电话:7315404;周村区非冷链组电话:6196068;桓台县非冷链组电话:8215740;高青县非冷链组电话:6971360;沂源县非冷链组电话:2343911;高新区非冷链组电话:3582819;经开区非冷链组电话:7013907;文昌湖区非冷链组电话:688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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